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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度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”评审工作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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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0年度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”评审工作的通知
为体现国家对广大自费留学生的关怀,鼓励优秀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优异成绩,鼓励他们回国工作或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,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于2003年设立了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”。
自该“奖学金”设立以来,已有55位在新加坡留学的自费博士生获得该奖项。他们有的已学成回国,有的正准备回国服务,受到国内外普遍关注和广泛赞誉。
2010年“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”评选工作即将开始,欢迎符合条件者踊跃申请。具体条件如下:
一、奖励对象为一年级以上(不含一年级)、年龄40岁以下(1970年1月1日后出生)的自费在读博士生,奖励金额为5000美元/人。曾获得该奖学金、曾享受或正在享受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派出,以及已获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予奖励。
二、新加坡地区2010年分配名额为24名。奖学金评选将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按照“个人申请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议、网上公示、择优推荐、国内终审”的程序进行。教育处负责对奖学金推荐人选进行初审,综合申请人的思想素质及学业成绩进行择优筛选,获得推荐的人选将在教育处网站公布,之后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。留学基金委员组织国内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差额终审,获奖结果在基金委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后报教育部批准,并通过教育处(组)公布评审结果和颁发“奖学金和证书”。
三、受理机构: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
地址:150 Tanglin Road, Singapore 247969
电话:64180120、64180114 传真:64180454
联系人:鄢智勇(二等秘书)
四、申请时间:2010年7月31日至10月10日
申请者请在截止日期前将申请材料按要求寄到我处。我处将于11月1日左右在教育处网站公布推荐名单,最终获奖名单将于2011年初择期公布。
五、申请者可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www.csc.edu.cn和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网站www.edusg.org.cn下载《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表》(2010年新版)、《申请指南》、《实施细则》和《专业名称及类码》。请申请者仔细阅读有关材料,按《申请指南》的要求如实填写表格,提供申请材料。
六、根据评审工作需要,申请者提交申请材料时请注意:文科类学生须提交申请材料原件2份,复印件3份;理工科类学生须提交申请材料原件2份,复印件7份。所有申请材料及复印件需采用A4纸格式。
相关表格下载,请参阅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
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2010年7月30日